渭南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的通告
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污染风险提示:2023年1月9日至12日,关中地区位于高压后部,并受偏南气流发展,湿度增大,扩散条件不利,可能出现一轮区域性的中至重度污染过程。根据《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渭政发〔2019〕34号)相关规定,为有效开展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,保护公众健康,降低大气污染强度,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,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1月8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信息,2023年1月8日18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,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《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及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(2023年第3期)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,并督促检查相关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。
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3年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