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重污染过程提示信息,2024年11月10日至14日,关中地区可能出现一轮区域性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。按照《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陕政办函〔2023〕183号)和关中城市群联防联控工作要求,为有效开展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,保护公众健康,降低大气污染强度,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,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11月10日12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调整为橙色预警,并于2024年11月10日19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。
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《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渭政办发〔2024〕5号)及渭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通告(2024年第12期)相关要求,督促工业企业按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,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,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;组织力量监督检查相关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。
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4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