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研判意见,结合我市会商研判结果:从11月7日起,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,我市空气质量持续转差,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,主要污染物为PM2.5,预计此次污染过程将持续到11月13日。
按照《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 (陕政办函〔2023〕183号),为有效开展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,保护公众健康,降低大气污染强度,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,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7日 19时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,11月9日19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。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《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渭政办发〔2024〕5号)及渭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通告(2024年第11期)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,并督促检查相关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。
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4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