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、市、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:
为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,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、工业园区、街道办、社区(村)对120救护车、消防车、抢险抢修等应急特种车辆及相关人员在落实登记、测量体温、消杀等程序后,快速放行进入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述车辆及人员进出。电力、燃气、通信、电梯等公共设施维保人员在出具单位证明、登记并测量体温后,由物业、保安或申请者个人陪同进入实施维保作业,结束后,再由其陪同送出。凡需要赴外地复工人员,企业或当地需要我市各县(市区)、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配合提供相关证明的,应主动提供,不得以任何理由置之不理或拒绝、推诿扯皮、影响企业复工。
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2月18日